释义 |
法律主观: 超速的扣分标准: 1、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行为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