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没过户只有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房产证未过户买卖合同有效。 一、没有房产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买卖 房屋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进行买卖。当事人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房屋物权并不发生变动。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进行物权变动。 二、买房写老人名字的风险 按照现有法律认定,房产归属主要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或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购房者还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如果在房产尚未过户到自己名下时,父母发生意外离世,那么其兄弟姐妹享有房产的同等继承权。对于实际出资的子女来说,仅仅持有出资证明,也很难证明其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房产 夫妻离婚财产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前全款的房产: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共同出资的房产: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房产: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该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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