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岗期没有工资合理吗 |
释义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岗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试岗期没有工资是不合理的。 一、试岗期与实习期有什么不同 试岗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受劳动法保护,也就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期限的选择权。而实习期则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工作,提高其自身价值的时间或过程,属于学校教育范围,学生在实习期与实习单位并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保护。 试岗期和实习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也不相同。试岗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离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出勤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与试岗期有关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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