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经营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经营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一、合伙投资撤资及职责的相关规定。 二、意见分歧解决方式。 三、经营项目计划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一、合伙纠纷未结算起诉怎么处理 合伙纠纷未结算起诉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无法审理。最终可能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合伙纠纷的产生是需要相应的合伙人来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的,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有哪些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 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三、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指的是由个人和组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主体一般是参与合伙经营的个人和组织,其按照相关的协议享有的权利及承担一定的义务,并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的或者无限责任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通常在合伙企业中,首先必须要具备的是合伙人,并且合伙人应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应该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至少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该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必须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3、合伙人需要实际缴付或者认缴一定的出资; 4、具有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以及生产经营场地; 5、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设立合伙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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