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是市民卡办理的流程: 1、集体办理。单位派专人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民卡服务大厅办理。规模申领阶段结束后,个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大厅或社区服务网点自愿申领; 2、个人办理。携带身份证向所在市的市民卡服务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借贷各卡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再填写市民卡申请书后提交等待审核;或者去户籍派出所办理一证一卡的申领。 办市民卡所需材料如下: 1、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户口本; 4、市民卡原件。 综上所述,市民卡是市人民政府发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IC卡。市民卡集政务功能、公共服务功能以及支付功能三大功能于一体,对个人的生活可以提供一定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