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吗 自然人不可以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 二、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2、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三、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十三条6868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