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采取服预备役和服现役两种形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为了加快社会现代化的建设,现阶段采取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条,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