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方面有明确规定? |
释义 | 担保人免责的情况有五种:1.担保人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保证人不知情或应当不知情。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5.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规定如下:一是担保人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三是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四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五是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 拓展延伸 明确规定的领域有哪些? 明确规定的领域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文件、合同、劳动法、知识产权、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金融监管、医疗卫生、教育体制、国际贸易、税务规定、土地使用、建筑规划、交通运输、电信通信、网络安全、消费者保护、竞争法等。这些领域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旨在确保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因此,了解并遵守这些明确规定对于个人、企业和社会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结语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况包括: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提供保证;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此外,明确规定的领域涵盖了法律、合同、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遵守这些规定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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