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福利房是否可以进行过户? |
释义 | 单位福利房的过户问题取决于房屋性质,公房不可过户,个人产权房可过户。福利房是为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而建的。根据相关法规,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建房,国家机关也不得搞单位集资建房。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家庭购买后,剩余房源可出售给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法律分析 单位福利房能否过户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公房性质的,不能过户,但如果属于个人所有,有产权证的,就可以过户。福利房是指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所建造的房屋。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拓展延伸 单位福利房过户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单位福利房过户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单位福利房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过户条件的房屋,如居住时间、房屋状况等;2.过户申请人需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在职员工、退休人员等;3.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过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申请人提出过户申请;2.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评估;3.办理过户手续,包括签订过户协议、办理产权证等;4.缴纳相关费用和税款;5.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结语 单位福利房过户的条件和程序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而言,公房性质的福利房不可过户,但个人所有、有产权证的福利房可过户。福利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单位集资建房需遵守相关规定,满足低收入家庭购房后,剩余房源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用作廉租住房。具体过户条件和程序,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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