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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释义
    一、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有以下几方面:
    1.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2.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
    3.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以下两条:
    1.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再次订立劳动合同。
    2.明确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出现法定续延情形,法定续延情形消失时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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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8: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