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配偶、无血亲的规定下,结婚登记处只需双方签署声明,无需介绍信。结婚条件包括自愿、年龄限制、无配偶、无血亲关系。提交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申请程序要求双方共同前往登记机关,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登记。登记时限为当场办理,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及其他费用。 法律分析 关于无配偶、无血亲的规定,婚姻登记处只需要求双方在一份声明上签名,无需开具介绍信。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结语 无配偶、无血亲的规定,婚姻登记处只需要求双方在一份声明上签名,无需开具介绍信。结婚登记条件包括自愿、年龄、无配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包括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证明和3张彩色照片。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时限为当场予以登记,收费标准为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