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职业领域的人更容易被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
释义 | 职业病、工伤、孕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获得裁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分析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裁员经济补偿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拓展延伸 职业领域裁员风险调查:哪些行业受经济性裁员影响最大? 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和经济趋势分析,我们对职业领域的裁员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在面临经济困难时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哪些行业更容易受到影响呢? 首先,金融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领域。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和经济衰退的影响,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往是经济性裁员的重点对象。 其次,制造业也面临较高的裁员风险。随着技术进步和自动化的推进,许多制造业工作岗位被机器人和自动化设备取代,导致人力需求减少,从而增加了裁员的可能性。 第三,零售业也属于易受裁员影响的行业之一。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线上购物的普及,传统零售店面面临销售下滑和成本压力,因此裁员风险较高。 此外,旅游业、餐饮业、娱乐业等服务行业也面临经济性裁员的威胁。当经济不景气或发生突发事件时,人们往往会减少旅行和消费,导致这些行业的收入下降,进而可能裁员。 总的来说,金融、制造、零售以及服务业中的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更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裁员风险的具体情况还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地区经济状况、公司规模和管理策略等。因此,每个行业和企业都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评估和应对裁员风险。 结语 针对裁员经济补偿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最新调查数据和经济趋势分析,金融、制造、零售和服务业中的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更容易受到经济性裁员的影响。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地区经济状况、公司规模和管理策略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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