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的,属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协商请求赔偿损失。若是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而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一、发生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在产品运输或仓储过程中,发生侵权应当依照下列原则处理: (1)在缺陷产品尚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但危及到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根据2011年山东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惩罚性赔偿仅限于因缺陷产品致使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人身损害,而不适用财产损害。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赔偿能力、获利状况、受害人遭受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