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623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50.36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622.3元/月。 医疗保险补交费用怎么算 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险补缴政策: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基本养老金将不低于最低标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保费至规定年限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