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算机犯罪类型如下: 1、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如行为人攻击个人电脑或网络; 2、以计算机为攻击主体的犯罪,如当计算机是犯罪现场、财产损失来源、原因或特定形式时,常见的有黑客、特洛伊木马、蠕虫、传播病毒和逻辑计算机犯罪类型如下炸弹; 3、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传统犯罪,如利用计算机系统盗窃信用卡信息,或通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儿童色情等。 计算机犯罪,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