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二胎产假为188天。 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增设育儿假,规定子女在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同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对再婚夫妻在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再婚后还可以再生育三个子女。 请产假流程是什么呢? 一、请假流程: 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准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二、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三、所需资料: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就是当地计生部门允许生育的备案资料)。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上所述,浙江二胎的产假为188天,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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