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不可抗力因素 |
释义 |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逾期交房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逾期交房可以免责: (一)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情形的,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 (二)合同约定因政府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构成免责理由的,如征收、征用; (三)出现非出卖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的,如罢工、骚乱。 二、房屋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2、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三、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什么 延期交付的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一般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及政府的禁令行为,如环保停工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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