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晚上十点半,运营开班时间为六点半。这个你要看是哪里的轨道环线。 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下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统筹利用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居民出行需要,优化配置城乡公共交通资源,统筹协调城乡公共交通发展,逐步扩展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规划、财税支持、用地供给、设施建设、道路通行、安全防范等方面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