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合法、合理、真实的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准确的审核和处理。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存在不合理的拒赔行为,其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对合法、合理、真实的索赔请求及时、准确地审核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不得拒绝合法、合理、真实的索赔请求,不得限制、妨碍被保险人、受益人行使其权利。 结论: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真实、合法、合理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和处理,不得存在不合理的拒赔行为。对于红斑狼疮肾病患者来说,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和身体状况,也是符合合同签订原则的行为,保险公司不应因此而拒赔。如果保险公司存在不合理的拒赔行为,被保险人有权向有关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