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设立经纪组织: (1)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业务场所; (2)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其中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不得少于5人; (4)兼营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2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5)专门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4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