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办理应提交哪些资料 |
释义 | 产权办理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4、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 5、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和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一、房屋赠与转让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屋赠与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的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两份房产平面图;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整个划拨土地或整个建筑占用划拨土地的,应当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二、新房办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新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为:初次登记;填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地图;向开发商领取相关证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提交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而当事人需要携带原房屋买卖合同、原补充合同等,还需要提交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银行通知办房产证可以不办吗 银行通知办房产证不可以不办。如果拖延不办理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证及产生相关法律后果,均由本人自行负责。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所需材料。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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