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释义 | 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0元。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7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380元/年提高到4620元/年。 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8892元/年提高到9360元/年。 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5694元/年提高到6006元/年。 5、全市城乡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得低于900元/年、2560元/年、5120元/年。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主要特点: 1、 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 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如下: 1、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这是国家为照顾生活没有保障的群众,而设立的一种补贴,一般是按月进行发放; 2、一般的低收入保障家庭是指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不能确定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公民,或者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公民。 对于湖南城镇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申请低保: 1、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对于湖南农村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申请低保: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综上所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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