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的条款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条款可以撤销,但财产所有权未转移才行。若已转移,除非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义务或有扶养义务未履行等情况,否则不可撤销。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条款不一定可以撤销。如果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尚未转移,则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则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受赠一方存在以下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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