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源地助学贷款删除贷款申请后再次申请还需要学校审核。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