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休学期限为一年。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年级就读,也可到下一年级就读。提前复学的原则上回原年级就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学生应当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前两个月,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因病休学申请复学的,应当提交学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恢复健康诊断证明,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复学,可以申请继续休学(与休学手续相同)。因其它原因休学申请复学的,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