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链拍巧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贺租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棚键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