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算违法。 1、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2、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