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补救行政诉讼期已过的情况?
释义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诉讼权利。即使超过期限,若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知情,仍可向法院起诉维护权利。法院应根据情况受理、驳回或正常审理判决。超时只失去胜诉权,仍有权起诉。法院查明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则驳回诉讼请求,认定正当理由则保护权利人。起诉期限为知道或应知行为之日起6个月,未告知的最长不超过1年,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超过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当事人一般只能采取协商、投诉等自力救济的方式;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并不知情的,则诉讼时效可能还未过期,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救济其权利。行政诉讼期经过之后,法院应这样处理案件: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要受理;另一方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另一方没有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进行审理判决。过了行政诉讼期只是失去胜诉权,但还是有权起诉。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诉讼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结语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诉讼权利。当事人若未知情,诉讼时效可能未过,可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法院处理案件时,受理起诉一方,主张超时的驳回请求,无主张超时的正常审理。超时只失去胜诉权,仍有权起诉。法院查明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则驳回请求,查明正当理由则中止、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保护权益。起诉期限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未告知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耽误期限可申请延长,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4: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