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三、株洲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 1.翻建、大修自住房证明 (1)在城市内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翻建自住房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 (3)大修自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2.翻建、大修自住房费用证明:提供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3.施工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4、其他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