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缝针最低几针有赔偿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工伤缝针赔偿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 2、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 3、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 个月; 4、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 5、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个月; 6、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个月; 7、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 8、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 9、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个月; 10、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 工伤伤残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综上所述,如果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