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如何一次性全部提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所在城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一、辽宁省公积金网上提取提取手续流程 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单位初审通过后,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若一次办理涉及2个以上提取事项,应出具与之对应的多份《提取申请书》;3.提取人持相关要件、《提取申请书》、身份证、本人名下公积金缴存银行储蓄卡(沈阳),到省直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公积金缴存银行专柜,排序审批;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在本行储蓄专柜办理转账存款手续;5.提取人(或代办人)将《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第三联)回单交单位记账。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申请,职工需要向自己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需要对职工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条件,并出具证明; 2、 中心审核、审批,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提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等; 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