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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细则
释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交通行为要求是:车辆交通遵章率达标;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是提升城市魅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从而造福广大市民群众。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文明素质的要求: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3、人际互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3)公共场所主动帮助残、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6、公共设施维护:
    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大庆人20年的梦想与期盼。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努力了20年,奋斗了20年。20年的努力与奋斗,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两次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最近又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的称号。这些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全国文明城市是衡量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整个城市整体形象的具体要求:
    1.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3.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有序;
    4.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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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