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三支一扶有假期。参加支教计划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人员享受周末双休和法定节假日,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 法律客观: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