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探望权的管辖是怎么标准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探视权纠纷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 提供了法律救深的途径:当事人就探视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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