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交通事故营养费认定的条件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作为受害人可以主张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如下: (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和治疗费,对方的交强险只能报医保范围内的,但是如果用药或者治疗手段不在医保范围之内,那就只能按照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确定双方的承担赔偿比例; (二)误工费,是指您同学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的部分。要想索赔误工费,首先要有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其次要提供您同学的收入证明以及减少收入的证明,必要的话,还需要提供纳税证明予以佐证。没有固定工作的话,那就视您同学的户口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或者农民纯收入计算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按照当地出差人员每日伙食补助的标准乘以住院天数进行计算; (四)护理费:需要医院开具需专人陪护的证明,并且提供护理人的收入情况证明; (五)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的必要的交通费,在实践中,一般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金额为准,而且要与就诊次数相对应,一般都不会太多,如果住院的话,就不会发生交通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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