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2、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3、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