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逮捕与批捕的区别 |
释义 | 逮捕和批捕的区别及批捕后的程序。逮捕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执行,发生在案件审查或诉讼开始之前;批捕由检察机关执行,发生在侦查结束后。逮捕是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期限为最多两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时,提起公诉。法院应在一个半月内宣判。 法律分析 一、逮捕和批捕有什么区别 1、执行的主体不同: 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 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 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 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批准是批准逮捕。 二、批捕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批捕是一种命令,检察院发出来的命令;逮捕是一种动作。批捕和逮捕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检察院发出批捕命令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逮捕完成,在判审中,发现嫌疑人没有任何的犯罪行为,必须马上进行释放,并出具释放说明书。 结语 批捕和逮捕虽然都是与刑事案件相关的行为,但它们在主体、时机和手段上存在明显的区别。逮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执行,在案件审查或诉讼开始之前进行,是一种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批捕则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和批准,执行时机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批捕后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等。批捕是一种命令,而逮捕是一种动作,均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在判审过程中,如果发现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说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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