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恢复你的工作、支付你全额工资;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辞退劳动者,又不安其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