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上捡到遗失物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在公交车上拾到遗失物不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等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就可构成侵占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捡拾遗失物后会不会构成盗窃罪 捡拾遗失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构成犯罪,即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该罪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处罚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刑事处罚标准,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如果数额较小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数额大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 2、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3、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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