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月发票已经领完还能再领吗 |
释义 | 本月发票已经领完还能再领。 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每月领用发票实行限额管理,如果当月领用发票使用完,携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现场办理临时增量即可。 临时需要发票增量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超限量购买发票,超限量购买发票适合税务机关核定的发票用量无法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 超限量购买发票有两种方法:文书申请和预缴税款方式. 所需资料: 1.《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在办理申请超量购买发票前,领购的发票已达到当月最高发票领购数量,并且发票已经全部开具。 一、本月发票已领完,下月发票的申领: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大家了解了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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