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买房的流程 |
释义 |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的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的《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评估:申请人持的《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的话不需要评估。 2、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的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3、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4、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5、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置条件: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以上,就是公积金买房时需要了解的流程与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希望你在准备公积金买房时,可以参考我们的文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