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将财产转移给父母是否合法? |
释义 | 在离婚前,如果夫妻没有离婚,那么给父母钱可以视为一种礼物,因为这些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数额较小,那么可以说这是给父母的一些报答。然而,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较大,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财产转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另外,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可以办理公证或不办理公证,房产应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出资买房的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在离婚前,如果夫妻没有离婚,那么给父母钱可以视为一种礼物,因为这些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数额较小,那么可以说这是给父母的一些报答。然而,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较大,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财产转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一、起诉前多久算是财产转移 一方在起诉前的一年前,发现对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的,这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如果是属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钱,是不属于财产转移的,这种赡养义务包括在生活、精神、感情上对父母尊敬、关心和照顾,还包括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如果夫妻一方给父母钱是在对自己的父母尽赡养义务,给钱就不算是转移财产。其次,如果超出赡养义务大额地将钱给父母,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要如何证明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可以办理公证,也可以不办理公证,即公证并非必须程序。按照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想减少日后纠纷的发生,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父母出资买的房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但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房屋; 3、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或者支付首付购房,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写了一方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拓展延伸 父亲过户给儿子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需要视情况而定。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毕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父母没有任何表示或书面协议的,该房屋过户完毕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在离婚前,如果夫妻没有离婚,那么给父母钱可以视为一种礼物,因为这些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数额较小,那么可以说这是给父母的一些报答。然而,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较大,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财产转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在起诉前多久算是财产转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钱给父母不一定属于财产转移,但如果超出赡养义务大额地将钱给父母,很有可能是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可以办理公证或不办理公证,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房产的归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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