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 报警后通常情况下不需要销案。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私了也不能销案。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可以自行和解,涉及的 行政处罚 也不会销案。不涉嫌构成 刑事犯罪 的,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 法律客观: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