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如下: 1、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这几项内容,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3、捐赠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4、电影放映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5、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动漫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集团内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10万提高到15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