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8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 一、同音不同字的商标能否注册成功? 同音不同字的商标能否注册成功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如下: 1、判断要注册的商标类别、群体和先前的商标注册类别和群体是否相同或相似,若不属于同类同组商品,同音不同字即可通过,甚至同音同字也可通过,驰名商标除外; 2、如果在同一组中,如果发音相同,则应根据字形和意义进行判断,特别是在意义上,如果整体意义没有明显的区别,那么被判定为近似商标的概率就会很大,注册成功的概率不大,如果含义差异明显,注册成功的概率很大,驰名商标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规定,对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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