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团公司持有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集团公司可以质押股权,为债权提供担保。具体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风险提示:股权质押后,可以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人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等材料。股权质押后解压需要的具体手续需要如下: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