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发生后,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应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登记机关为: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当事人申请所有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登记申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如果是存在纠纷后经法院判决继承房屋的,还应出具法院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