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安全法则基本内容如下: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红灯行、绿灯停,黄灯亮时,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6、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