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收入分配收入内容有:财产所有人的基本信息、参与分配人员的基本信息、财产分配方案、当事人协商一致意见、分配时间及方式、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被执行人接到执行法院执行通知书,必须按照执行法院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如实报告财产状况。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惩处妨害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实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被执行人接到执行法院执行通知书,必须按照执行法院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如实报告财产状况。 第二条被执行人为公民的,申报财产的范围包括: (一)本人和家庭共有财产、临时性收人、银行存款的账户及金额; (二)房产、车辆、通讯工具、古玩字画、高档家用电器、金银首饰、玉器、古钱币、收藏的邮票,承包的荒山、耕地、林地、果园以及饲养的牲畜等财产; (三)以他人名义购置的房地产和其他不动产; (四)持有的有价证券; (五)共有财产及所占份额状况; (六)债权情况; (七)知识产权状况; (八)其他财产或权利。 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申报财产的范围包括: (一)银行存款账户金额(基本账户、其他资金账户); (二)车辆、设备,库存、房屋、土地等状况; (三)对外投资、债权情况; (四)非法人的分支机构状况; (五)知识产权状况; (六)有价证券; (七)其他财产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