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会构成虐待罪吗 |
释义 | 同居关系是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的,虐待犯罪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必须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然是合法婚姻基础上产生的家庭中夫妻、父子等人之间的关系。 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这种不合法的婚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应视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所以可以认定同居关系构成虐待罪构成要件,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一、同居关系的认定及处理方法 (一)同居关系的涵义同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仅讨论狭义的同居关系,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它虽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与合法婚姻关系又有相似的特征,是指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那种情形。 (二)同居关系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一是同居关系不是基于合法婚姻而产生的,它具有违法性;二是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三是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三)同居关系的演变过程到目前为止,对未经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多种不同的规定,出现了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概念。 二、虐待罪怎么构成的? 虐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 4、客观方面是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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